八、动力专业


     133. 直燃式溴化锂冷( 热) 水机组和总容量大于 0 7MW 的常 ( 负) 压燃油( 燃气) 热水机组的机房,其消防设计应按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 中的有关锅炉房的规定执行,并应按规定采取有效防爆泄压措施。
     134.锅炉、柴油发电机的排烟管( 烟囱) 不应穿越建筑内楼梯间、前室等部位,当受条件限制必须穿越时,排烟管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 0h 的隔墙和 1 5h 的楼板进行防火分隔。
     135. 附设于建筑内的燃油( 燃气) 锅炉房,其设置位置应符合 《锅炉房设计规范》 GB50041 和《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 GB50016 的有关规定,且单台蒸汽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不应超过 10t / h,单台热水锅炉的额定出力( 热功率) 不应大于 7MW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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